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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06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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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很长一段时间,限于两种理解世间乱象的向度之矛盾中。
一种是:我的苦难来自于体制的不完善及人类恶之本性对他者的戕害。
另一种是:依佛家缘起法,我所遭受的,即是我所引起的。最近慢慢可以把这两者整合为一,但是看各种新闻,仍然容易陷入情绪的漩涡之中而无法自拔。
表达的力量。
可有人真正探索清楚;可有人将表达之主体和表达之客体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?世事纷乱,人心繁杂。
到处可见“他者怎可如此对我?”,鲜见“我怎可这般对他者?”。
各种行为的正当性,是你评判,还是行为的遭受者评判?你认为坚实的逻辑基底,有多少是真正牢不可破的,又有多少是莫须有的?甚至,有多少人,可以自问清楚,“我怎可如此这般对自己?”
一饮一啄,莫非前定。